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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0/12 17:00:00
阅读:3954
来源: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
记者:
编辑:彭思源

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的实施意见》?

1、是落实政府文件的需要。《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报告》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目标,要求探索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长效模式;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因此,湘潭市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的实施意见》。

2、是城市管理长效常态的需要。从2017年起,我市接连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金字招牌,也通过后续的复检。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发展,我市需要制定专门文件实现城市管理长效常态。

二、什么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

两级政府指市政府和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三级管理指市、区(园区)、街道(乡镇),四级网络指市、区(园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

三、基本原则是什么?

遵循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四、《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的实施意见》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湘潭雨湖区、湘潭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的城市管理活动,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参照执行。

五、《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的实施意见》制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六、《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在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目标要求。确定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职责,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体制,把城市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拓展到社区,建立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模式。

(二)基本原则。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市场运作、社会参与。

(三)主要任务。工作内容中包含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市容环境、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提高城管综合执法效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市场化运营力度等8部分。

(四)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加大财政保障,广泛宣传引导,统筹督查考核等五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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