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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8/1 17:47:45
阅读:8726
来源:
作者:
记者:
编辑:彭思源

区属各部门、综发投,区内各企业: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精神,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当前,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载毒量高,病毒量是原始新冠病毒的1000倍以上,对人体的适应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最快14秒可感染,潜伏期短,最快24小时发病,治疗时间更长,更易发展成重症,病毒就在我们身边。全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切不可有任何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坚决执行非必要不离潭,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全区“打胜仗、零感染”。

2.进一步严格进出区人员及车辆管控。综保区卡口、综合服务大楼对所有进入人员查验“两码一记录”(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对非绿码者禁止进入并报告社区(村)进行健康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向湘潭综保区所在社区(杉山社区周主任18975292825)和工作单位报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劝导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尽快接种。切实抓外来车辆登记消杀。

3.进一步落实企业防控措施。各入区企业要认真落实执行国、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加强涉疫相关人员排查,企业入口要实行24小时值守,对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查验“两码一记录”,并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禁止非绿码者进入并报告社区(村)进行健康管理。储备足量防护物资,推行错时用餐或分餐制等。教育从业人员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全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及其家人尽快完成疫苗接种任务。非必要不要安排离潭工作任务。教育管理从业人员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进一步加强冷链企业防控。加强冷链产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清洁和消毒;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保障冷链运输一线人员自身安全。冷链存储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进入综保区内存放。严格按要求做好信息上报、个人防护,落实好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核酸检测及其他要求。

5.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管理。进口企业须如实向海关申报进口集装箱货物相关信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空集装箱,在装货作业前,货主或委托装货作业单位须对其实施预防性消毒;在装货作业前对进口空集装箱实施清理维修的,应由集装箱清理单位先行实施预防性消毒。

6.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班子成员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各部门分行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对区内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办公室每日收集全区情况,汇总后报送主要领导。管委会、公司暂停干部职员休假,已经休假的要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纪检室要开展工作督查,推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构筑起群防群治、疫情防控的坚强屏障,坚决确保全区平安。                      



湘潭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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