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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湘潭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街道(路段)、重点区域的通告》的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9/20 17:00:00
阅读:3571
来源:
作者:
记者:
编辑:彭思源

一、为什么要印发《关于划定湘潭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街道(路段)、重点区域的通告》?

1.落实《条例》的要求。根据《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范围,由市、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2.落实人大交办意见。湘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交办意见》(潭常审字〔2020〕6号)指出,目前湘潭城市规划部门虽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了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但未结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实际以及城市发展的需求,与城管部门协调划定更新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导致有关工作部署缺乏针对性与精准性。

二、《关于划定湘潭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街道(路段)、重点区域的通告》适用范围?

根据《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条例适用范围,划定湘潭市城区(包括: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湘潭经开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主要街道(路段)、重点区域。

三、《关于划定湘潭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街道(路段)、重点区域的通告》制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

四、《关于划定湘潭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街道(路段)、重点区域的通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行政管辖范围、人口流动数量、城市重点建筑等,对城区(园区)重点路段、桥梁和重点区域进行了划分。全市共划分了重点街道(路段)123条,其中雨湖区35条、岳塘区52条、经开区15条、高新区21条;桥梁4座,其中雨湖区2座、岳塘区1座、高新区1座;重点区域17处,其中雨湖区4处、岳塘区8处、经开区3处、高新区2处。

五、《关于划定湘潭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街道(路段)、重点区域的通告》的施行时间?

《关于划定湘潭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街道(路段)、重点区域的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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