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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综合保税区7-9月劳动竞赛期间工作纪律规定
发布日期: 2015/7/7 0:00:00
阅读:12116
来源:
作者:
记者:
编辑:彭思源

为全面组织好“七八九”黄金时期大会战”,实现“战高温、夺高产”目标,特制定7-9月劳动竞赛期间工作纪律: 

1、全面落实劳动竞赛责任制。各部门要将与区管委会主任签订的7-9月劳动竞赛期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专人;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不出现安全事件)。各部门要实行每天一次集中碰头调度、每周五上午对7-9月重点工作本周完成情况自查上报到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每周五对各部门自查上报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全区每月进行一次工作集中讲评,10月上旬全区进行季度劳动竞赛总结。对工作不力或不服从安排调度的部门和人员,均严格实行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和组织处理。各分管领导要不定期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查和督办,重要事项和问题要亲自参与和协调帮助解决。

2、严格请假纪律。7-9月劳动竞赛期间全区干部职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休公休假(特殊情况休假必须按程序报批并经过管委会主任审批同意);任务较重的部门双休日原则上不休息,其他部门人员双休日随时听从全区统一调度。

3、所有干部职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全区7-9月劳动竞赛期间,全区干部职员手机不得关机,必须保持通讯随时通畅,随时听从安排和调动,以应对突发情况和工作临时需要。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任务较重的部门原则上每天上班八小时以外还要安排人员值班,区办公室每周六周日要安排专人值班,特殊情况其他部门人员随时听从统一调度。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必须保证每天一次以上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等。

5、利用短信和微信平台发布劳动竞赛信息和工作纪律。通过手机短信、QQ、微信平台向全区所有干部职员发送7-9月劳动竞赛期间纪律要求和劳动竞赛信息,干部职员都应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在岗(统一推行《工作人员去向牌》,外出办事必须按程序和规定事先报备)。    

6、7-9月劳动竞赛期间,如有违反《区严肃工作纪律暂行规定》和《区请销假制度》规定的情形,均严肃处理。


关键字:劳动竞赛,工作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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