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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发布日期: 2015/8/14 17:12:01
阅读:89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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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编辑:小贝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截至2012年11月,我国已批准在27个省区市设立1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有六种模式: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 包括珠海跨境工业园区 ,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进口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这三种模式属于保税监管场所。

一是都需要经过国务院审批,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畴,同时享受所在地区国家赋予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二是采取封闭围网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有严格的标准。

三是都具有一线二线的通关特征;四是都具备保税功能,即对区内的货物实施保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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